干警耐心相劝 离婚财产顺利执结

发布时间:2017-03-10 16:23:28



    2012年,被执行人爨某和申请人裴某结婚,后育有一子,2015年双方感情破裂,经宜阳县法院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爨某某由裴某抚养,爨某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可于每月探望孩子一次,并分割一部分电器、家具等共同财产给裴某。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抚养费后,因双方在探望孩子方面发生纠纷,爨某停止支付抚养费并拒绝交付分割财产。3月9日,执行干警找到爨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终爨某同意支付所欠的1500元抚养费,并同意交付分割财产,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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