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早日完成省高院安排部署的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的工作目标,宜阳县法院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广泛支持下,坚持内部挖潜、外部联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法定的执行手段,结合当前的执行工作短板,重点采取十一项工作举措,全力攻克“执行难”:
加强执行保障。法院党组全力支持执行工作,进一步充实执行队伍,足额保障执行办案经费,加大执行物质投入,做到人、财、物集中向执行一线倾斜。
加大查控力度。积极运用数据化、信息化的科技手段,坚持有案必录、立案必查、一案多查、滚动查询,除了查房产、查车辆、查银行、查股份外,还要开展搜查、资产审计、支付宝调查等,拓宽查控的新路子,让查控系统更好的发威助力。
加大打击力度。除了常规的拘传、罚款、拘留措施外,坚持公诉、自诉并行、双管齐下,一是注重公诉程序的打击途径,努力在执行阶段即把被执行人的犯罪证据准备充分、扎实;派出专人和检察院、公安局沟通协调,争取案件能得到合法、快速的解决。二是注重刑事自诉程序的打击途径,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走刑事自诉程序,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强力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形成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进行打压的高压态势。
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做到应收尽收,被执行人为自然人、凡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加大“老赖”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在官方微博、微信、晾晒在广场屏幕、张贴在单位住所,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同时,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贷款、产权交易、乘坐飞机、动车、高铁、出入境等方面受到限制,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活动空间,迫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加大集中执行力度。集中执行力量,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打破正常八小时工作制,采取“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袭击”的办法,利用早晨、晚上以及周末、节日等时间段加班开展集中执行工作,最大限度体现震慑作用。
加强联动执行。一方面是注重外部联动。积极协调公安、检察、工商、房管等部门,共同打击“老赖”,压缩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是强化内部联动。要求每个法官在工作中树立“法院工作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强化立、审、执联动,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找准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的切入点。第三,要与纪委、组织部门加强联系,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向纪检监察、人事组织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其自觉履行。
加强执行管理。深化分段执行改革,强化执行节点管理,细化执行工作监督,采取案件督促、时效通报、提醒谈话等方式促进工作,避免超执限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限制终本案件,提升实际执结率。
加强执行公开。推进“阳光执行”,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司法局、新闻媒体等监督执行工作开展,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到执行过程,消除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数字化全程记录,邀请电视台对执行现场实录、实播,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强化执行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曝光等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公众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执行环境。
加强执行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对执行申诉信访工作的统一管理,坚持排位通报和问责等有效制度,促进案件执结或化解。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执行、消极执行等引发越级访、群体访和其他严重后果的,要及时予以查处。
强化执行救助。对穷尽执行手段,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导致案件不能执行而终结的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三养”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帮助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