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宜阳县法院在白杨镇东庄村适用特别程序,开庭审理一起当事人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案。
去年8月12日,东庄村村民、65岁的张占国、王秀珍夫妇向宜阳县法院申请,请求宣告失踪5年的大儿子张晓乐死亡。他们在申请中说,出生于1980年3月的张晓乐于2010年8月10日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已满5年,请求法院依法宣告张晓乐死亡。宜阳县法院受理后,于当年9月12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寻人公告,但仍没有张晓乐的下落。
鉴于该案申请人张占国夫妇体弱多病,行动不便,证人又较多,眼下又正值农忙时节,所以法庭决定把法庭搬到申请人所居住的东庄村,即方便当事人,又便于查清案情,此举受到欢迎。
法庭在调查了各种书证后,还有多名证人出庭,证明张晓乐属于智障残疾人,平时生活多靠父母看护、照顾,出门就找不回家门。张晓乐失踪后,张占国夫妇曾经多方寻找,张贴寻人启事,向白杨镇派出所报案,均未果。
法庭没有当场做出判决,待充分查阅、分析各种证据后,将择日依法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