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决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发布时间:2015-10-29 17:26:01


2014年宜阳县人民法院部门支出“三公”经费合计88.2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其中: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为0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为86.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6 %。公务接待费2014年支出为2.18万元,比上年减少32 %。 “三公”经费支出全年无增长。

责任编辑:朱幸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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