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5男子本想趁夜黑盗挖古墓发笔横财,不料财没发着, 3人却因窒息丢了小命,日前,活着的两人分别被宜阳县法院以盗挖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和2年,并处罚金5000元和3000元。
2015年9月26日晚20时左右,宜阳县农民杨某立、杨某章伙同同乡赵某、杨某和、张某,到离村不远的一处田里,趁夜黑盗挖古墓,杨某立和杨某章在地上负责清运从盗洞拉上来的土。半夜时分,负责盗挖的赵某等3人在盗洞内窒息死亡。在找人帮忙往洞里鼓风后,杨某立下去救出1人,也因胸闷、恶心晕倒在洞底,被送到医院抢救脱险。经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挖古墓葬为东汉时期墓葬,该墓葬对研究豫西地区东汉时期墓葬型制、葬俗等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案发次日,杨某立在医院被捕,杨某章投案自首。事后,赵某等3死者亲属分别收到杨某立、杨某章亲属赔偿的10000元。
宜阳法院认为杨某立、杨某章构成盗挖古墓葬罪,但该行为未损害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系犯罪未遂,同时根据认罪态度等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