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男强奸耄耋媪 零口供仍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6-03-02 08:50:16


    一60岁男子竟对78岁老媪实施强奸,但站在被告席上的他,却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百般抵赖,在确凿的科学鉴定面前也装憨卖傻显无辜,但最后仍被宜阳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去年4月16日夜23时许,已过花甲之年的宜阳县老男人温某,闯入邻村在老宅独居的78岁老媪张某家中,将张某殴打后强奸。8天后的一个下午,被害人张某在家中再次见到温某,遂叫邻居拦下温某并报警。警方将温某带走的同时,在张某家中提取到张某的黑蓝色女士毛衣一件,经鉴定,送检毛衣上所留人精斑支持为温某所留,不支持为其他随机个体所留。

    但在法庭上,王某面对受害人张某的指控,仍说不认识、也没见过,更没有强奸过张某,并说事发当晚他在邻居家打牌到夜里12点多才离开。但证据显示,邻居说那天没有发现温某来打牌的记录。面对法官“你相信科学鉴定吗?你的精斑怎么到了张某家里?”的提问,温某说,相信科学,不知道。法庭上还出示了张某脖子、身上被抓伤的照片。

    宜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温某辩称不认识张某且未对张某实施过强奸行为,但被害人张某陈述的被告人作案经过与精斑液如何留在被害人衣物上的过程较为详细,且符合一般客观逻辑,经鉴定被害人衣物上的精斑为被告人所留,结合本案受害人受伤的照片等证据,足以认定本案事实。被告人温某还有犯罪前科,又对年近8旬的老人实施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可酌予重罚。法院遂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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