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诚意调解 原被告熄火言和

  发布时间:2016-01-07 11:43:43


    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官司中,原被告为100多万元债权债务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担任该案主审法官的宜阳县法院副院长毕云庆推心置腹地引导原被告双方从大处着眼,求同存异,终使双方熄火和解。

    从去年开始,宜阳县法院推行司法权机制改革,有审判职称的院领导都要和普通法官一样,亲手办理案件,并且谁办案谁为该案终身负责,庭长、主管院长不再坐等审批,极大地提高了法官办理案件的责任心。去年底,宜阳县某机械厂因某矿业公司拖欠100多万元加工费,迟迟不予给付,而把某矿业公司推上了被告席。宜阳县法院副院长毕云庆担任主审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法庭查明,由于某矿业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力给付巨额欠款。某机械厂也因大笔债务,拖得举步维艰,经营困难。毕云庆法官从一个更高的的层面上对双方企业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他知道,被告某矿业公司是一个开采煤炭的大型国有企业,实力雄厚,只是这两年煤炭行业形势不好,效益较差,才出现了拖欠货款这种现象,但前景还是看好的。况且某矿业公司是宜阳县的纳税大户,企业有数千名职工,担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虽然效益不好,但仍要先保证给其职工发放工资,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否则将会影响宜阳县的社会稳定。同时,某机械厂也有不少外债,时间拖的越久,负担的利息也越多,对某机械厂也会越来越不利。某机械厂也有很多职工,也需要这笔债务保障其职工的基本生活,生存发展。于是,毕云庆法官决定通过调解,使双方怨气“火熄”,妥善解决原被告之间的债务,共谋发展。

    他把原被告召集到一起,和他们谈共同发展的利害关系,说法析理:原告某机械厂生产的配件七成以上都供应给了被告某矿业公司,某矿业公司是某机械厂最大的客户。如果原告某机械厂一味强行要求被告某矿业公司立即偿还100多万元欠款,很有可能会拖垮被告某矿业公司。这不仅会使大批职工下岗,还会伤了双方多年来一直合作的情谊,原告某机械厂也将丧失一个非常重要的客户。从长远来说,对某机械厂也是一个重大损失,丢失了大的发展空间,所谓“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就是这个道理。希望原告某机械厂考虑这一现实问题,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谋求自身的长远发展。缓一缓,海阔天空。毕法官希望原被告互谅互让,各自多考虑对方的困难,能够妥善合理的和平解决在会如此纠纷。

    最终,原被告在毕副院长的主持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了在一年内,某矿业公司分期付清100多万元欠款的协议,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李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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