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羊倌查看自己放养的牛羊时,竟顺手“牵”走了他人的22只羊。日前,该羊倌被宜阳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2岁的赵某,是宜阳县赵保镇村民,多年来以在几十里外的上观乡的山坡上放羊放牛为生。2011年8月的一天,赵某到他放羊的山坡上寻找他的牛羊,见他的60只羊和两头牛都在,就放心了。但他却见同村的周某在这里放的一群羊跑散了:山上一群,河沟里一群,他就把周某跑散在河沟里的那一群22只绵羊赶到白杨镇的集市上卖掉,获赃款8200多元。失主周某报案后,在群众的举报下,今年3月赵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宜阳警方刑拘,随后改为监视居住。后赵某退赔周某经济损失13500元,取得了周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对其作出缓刑和并处罚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