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由于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深层次问题影响,宜阳县法院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急剧攀升、案件标的大幅上扬、金融审判工作压力陡增。为破解工作难题,维护金融安定和社会稳定,确保良好的金融秩序,宜阳县法院迅速行动、积极应对,于2015年7月26日成立有四名法官组成的金融案件合议庭团队,在执行局成立了2个金融案件执行工作专案组,全力破解金融纠纷难题,取得了明显效果。2015年1-8月接收此类案件189件,同比上升39%,审执结108件,同比上升56.5%,涉案金额8740万元,及时为金融企业挽回损失4060万元。
一是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出台了《关于开展“集中办理信用社清欠案件全力服务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优化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整合立案、审判、执行等多项审判职能,覆盖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部门,确保金融审判与执行工作流转畅通、协调联动、公正高效。针对公告送达问题突出、财产保全申请激增、结案方式居多、案件执行困难凸显等影响金融案件的办理和执行难度,专门研究金融纠纷案件高发原因,制定出台《优化金融服务化解信贷纠纷实施办法》,统筹协调优化金融服务防范信用风险工作,依法保障金融诉权,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专设接待窗口,专人负责,当场审查,加大力度协调化解,同时有效应对金融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提高审判效率,对金融诉讼案件在法定期限前优先保全、优先开庭、优先评议、优先判决。
二是繁简分流、灵活高效。(1)设立金融案件专业合议庭,推行网上远程立案,实行繁简分流。对按揭贷款、信用卡还款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适用简易程序,对保险、票据、证券等重大、新颖或复杂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同一金融机构、案情类似的批量案件,尽可能集中开庭、集中宣判。(2)灵活处置金融纠纷集团诉讼的诉讼费缴纳程序,由金融机构在结案后分批结算,公告费、鉴定费由金融机构自行向受托机构支付。针对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退诉讼费手续繁琐、周期较长的问题,规定该类案件在立案时即可减半收取诉讼费的方式,减少当事人负担和诉累,提高审判效率。(3)针对案件审理中“送达难”的现象,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确立了“多地址同时送达”的工作原则,即在案件审理中,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穷尽原告提供或本院查明的被告所有送达地址,对多个地址同时进行送达。同时,将被告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作为辅助送达方式进行联系,并将联系过程及结果作出书面记录附卷。
三是良性互动、资源共享。司法监管是补充性监管,在这一职能作用的发挥中,该院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审判数据的导向功能,典型案例的指引功能,与金融监管机构、各金融业协会之间定期进行信息沟通,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动态,增强金融监管和司法工作的良性互动,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金融风险提示制度和疑难问题协商机制。同时,该院创新了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该院金融审判合议庭充分运用银行征信系统识别金融风险、威慑金融违规行为的作用,建立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机制。另一方面将该院处置的恶意欠款、逃避执行的人员名单纳入征信系统,并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的内容、方式,报送的频率等,为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评级,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延伸服务、强化保障。针对金融机构工作中存在的监管盲区或业务上的疏漏,该院庭充分发挥其整合、沟通、协调作用,及时邀请相关金融机构召开金融审判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通报、分析金融案件反映出的金融机构在上述问题中反映出的内控机制、服务规范、创新业务、风险防范等方面需要重视的问题,或以司法建议形式函告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有效拓展了司法服务半径,对于金融机构及时创新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金融风险,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建立法院与金融“一对一司法助企”和常态化金融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走访调研、送法进企、法律服务和案前会诊等工作,引导和教育各类金融主体和相关企业增强合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守法诚信的金融市场风尚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