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打造一流司法警察队伍

——宜阳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5-07-08 17:05:13


 

宜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立于一九九六年,现有法警15人,本科学历达100%。建队以来,他们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政治合格、品质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要求,不断推进法警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做到了领导最重视、警力最强大、装备最精良、经费有保障,充分发挥了司法警察职能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了人民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自建队来安全无事故,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基层法院司法警察是隶属于基层法院直接领导的一支武装力量,是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只有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为此,宜阳县法院党组对于法警大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建立健全司法警察机构,不断强化警队班子建设。精心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的干警挑法警大队的大梁;法院党组指定了一名副院长具体主管法警大队工作,任命了大队大队长和政委。在工作中,法警大队大队长充分发挥核心表率作用,不论是集中宣判、还是重大案件庭审,都能团结协作、身先士卒;强制执行第一个到达岗位,处置突发性事件则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警员们的信赖。

二、强化自身建设,树立警务新风。

近年来,宜阳县法院党组在政治上关心法警的成长进步,组织法警大队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道理。开展作风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法警正确对待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实现人生价值。大力宏扬司法警察新风尚,以不怕牺性、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严格履行司法警察的职责。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每位法警的责任意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做到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场所坚决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接受当事人礼物,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树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法警大队长尚少杰荣获过三次省级先进个人,三次市级三等功。2012年法警大队干警郭光辉、李政伟、李向阳荣获洛阳市“个人嘉奖”;2013年陈磊荣立三等功、荣获市级“先进个人”,尚少杰荣获“洛阳市司法警察集中训练先进个人”;2014年李政伟荣获“洛阳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尚少杰连续三年荣获“洛阳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阮依娜荣立个人三等功,马柯荣获县“优秀团干部”。

三、改善办公环境,加强装备建设。

在宜阳县法院综合审判法庭投入使用以前,法警大队办公环境较差,几名法警挤在一间办公室办公,工作条件十分简陋。20148月新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后,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为法警大队安排了会议室、荣誉室、干警休息室,并设立了拘押室、监控室、值班室、警用装备库,全面改善了法警的办公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

警务装备是保障法警战斗力的基础,法警从事的是急、难、险、重的工作,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开得动、拉得出、打得赢”,后勤保障非常重要。宜阳县法院高度重视法警警务装备建设,按照有关司法警察警务装备建设的标准进行投入,做到有计划有步骤,逐步改善警务装备。目前法警大队的交通、通讯和警械配置齐全,逐步实现装备的现代化。宜阳县法院党组先后为法警大队配置了囚车一辆,安检门两道,便携式安检仪两套,电脑达到每人一台,购置了多功能电警棍、胶木警棍、对讲机、催泪瓦斯喷雾剂、防暴叉、防割手套、甩棍、手铐、消毒柜,配备了用于个人防护的防暴盾牌、头盔、防刺衣等,为加大执法力度和防护自身安全提供了切实保障。

四、注重警务训练,提高技能素质。

为贯彻河南省司法警察培训会的会议精神,增强宜阳县法院司法安全保障和提升司法警察技能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法警的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以服务审判执行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抓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岗位培训,法警大队坚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除了每天固定的常规技能训练外,每个月还要坚持进行为期一周的高强度体能训练。2012年张金涛荣获河南省“司法警察优秀学员”,2013年尚少杰荣获“洛阳市司法警察集中训练先进个人”。20146月份在中院组织的法警大练兵活动中,擒敌拳汇报表演被宜阳县电视台作为节目录制播出,受到了中院和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河南法院网》73日以《宜阳法院法警大队开展“高温集训周”体能训练》为标题,宣传报道了我院法警大队集中训练的活动,反响良好。

五、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科学管理。

宜阳县法院历年来对法警大队队伍加大思想教育的力度,多次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法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政治敏感性,教育引导法警树立树牢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时时处处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勉。在廉政教育方面,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教育,特别是运用典型案例、事件报道的形式对法警进行警示教育,筑起思想道德及党纪国法的防线。建立健全并落实法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根据上级有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送达、值庭、押解、看管、协助执行、应急预案,警力派遣等规章制度,明确法警的工作职责、行为举止,使法警执行任务有规章可遵循,有制度可落实;认真落实枪支弹药、警械装备的使用管理规定,建立枪支弹药领用审批登记制度和进出交还登记制度,非执行公务不得配发枪支,枪支弹药管理落实“三铁一器”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集中保管,专人负责,分人、分开保管,定时检查保养,严防丢失损坏;教育法警遵守警械使用规定,不违规使用枪支,不滥用、乱用警械,文明执勤执法,不打骂当事人。

六、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司法警察良好形象的树立,不仅体现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上,更多地体现在本职工作中。近年来,宜阳县法院法警大队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圆满完成了押解、值庭、协助执行等工作任务,保障了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树立了警队的良好形象。

在服务刑事审判中,严格押解、值庭,保障刑事审判顺利进行。面对刑事被告人情况复杂、押解量大等情况,警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实施了“五严制”的工作方法。“五严”即提押被告人突出“手续严”,防止提错被告人;路途中突出“监视严”,防止被告人脱逃;候审时突出“看管严”,防止被告人串供;开庭时突出“值庭严”,防止被告人有危害法庭安全的行为发生;警卫法庭时突出“检查严”,保障法庭正常工作秩序。

2014年,司法警察大队完成刑事值庭283余次,提押解女被告35人,男被告496人,其中赴洛阳押解35次、伊川1次,洛宁7次,栾川1次,配合刑事审判庭收押犯罪嫌疑人45人次,配合我院开展的巡回审判53次,处置各种突发情况16次,保证无一次意外情况发生,圆满保障了我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市中院及兄弟法院调警工作,协同合作,保障审判工作高效运转。全年市中院调警21次,共出警121人,西工法院调警4次,每次8人,洛龙法院调警1次,每次4人,老城法院调警1次,每次12人,洛宁法院调警1次,每次8人,涧西法院调警1次,每次11人。

在审判大楼入口处设立电子安检门,自设立以来共对1.3万人次进行了安检,收存返还物品两万余件,查出违禁物品29件。建立了《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升国旗制度》,每周一全体法警大队干警坚持列队升国旗,每三个月实施应急预案演练一次,编配专职法警,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在接警后五分钟内出警,十五分钟之内到达县城指定地点,三十分钟内到达县区指定地点。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司法警察工作要想不断发展,必须要有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宜阳县法院法警大队决心在继续坚持以上六方面做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法警工作的全面进步,更加充分地发挥法警职能,使法警大队展现出新的精神、新的风貌、新的气象,完成好新的工作、新的任务、新的使命,在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朱幸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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