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如邹碧华

  发布时间:2015-03-13 17:02:51


3月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我本人通过视频也认真观看聆听了报告会的全过程。报告会上,报告团的5位成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邹碧华同志的妻子唐海琳和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采访部主任郝洪先后作了报告。他们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深情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勾画出了一名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的光辉形象。

如果以前对邹碧华法官只是道听途说得来一些零碎的认识和初步的了解,那么经过这次报告会后,本人的感悟就更深一些了。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通常会有着各种各样的解读和版本,而今,邹碧华同志是用他的实际行动给我们做出了最精彩的诠释。一个优秀的人民法官,就应当像邹碧华那样,具有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对法治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和锲而不舍的追求。邹碧华不仅具有丰厚的法律素养,更为能可贵的是,他将渊博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内生成强大的精神动力,实现了知行合一,树立了一个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于法院实际工作的光辉典范。

法官当如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勤学不怠的优秀品格,争做学者型法官。新时期的人民法官首先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学者风范。不仅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而且应当是一个热爱审判事业、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的智者。邹碧华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始终践行从优秀到卓越的工作理念。法官要做“庭前独角兽”,不能演“庭前独角戏”,正是出于对法律的深入钻研,出于对职业的深刻理解。持之以恒的钻研,让邹碧华成为一名学者型法官。这些年,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总结编写了《要件审判九步法》,主编或撰写了《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无论是做理论研究,还是做一线的司法实务,乃至后来的审判管理与司法改革,邹碧华都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敬业勤勉。

法官当如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崇高精神,争做敢于担当的“燃灯者”。作为一名身处变革时代的人民法官,当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和豪迈,甘为司法改革殚精竭虑献热血;当有“功成不必在我”的高尚情操和政治觉悟。邹碧华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甘当“燃灯者”,敢啃硬骨头,又勇于“背黑锅”。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曾参与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诚如邹碧华所言,“改革是要一点一点往前拱”,涉及利益变动,作为方案制订者的邹碧华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不仅对改革怀有充分的信心,也通过不断的实践创新,寻找到了啃硬骨头的路径、方法和措施,为推动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

法官当如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乐于奉献、忘我奋斗的崇高精神,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要以邹碧华为法治事业奉献进取,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用无比强大的内心,推动司改团队前行。他呕心沥血、不畏艰难;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激励和带动着他身边的人、影响着周围的人,他将一名法官高尚的情操和崇尚法治的精神向世人传递着。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法官当如邹碧华。“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爱岗、敬业、进取、奉献、做学者型法官,邹碧华做到了。在改革推向深入、社会矛盾纷纷涌向法院的当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先进事迹重要批示精神,我们只有像邹碧华那样始终保持敬业勤勉、创新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才能真正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期待,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才能在平凡的工作中成就不平凡的业绩。

责任编辑:王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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