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行政庭未雨绸缪:积极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5-03-11 11:25:14


近期,宜阳县法院行政庭掀起了积极学习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热潮。该庭干警在坚持个人自学的基础上,还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新法学习培训班。为进一步深化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该庭干警通过QQ、微信业务群开辟集中学习讨论平台,与上级法院办案法官、政府法制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学习资料共享,就日常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交流。该庭提前谋划、未雨绸缪,为新法的贯彻实施做好了充分准备。

    据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111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制定以来作出的首次大修。这部法律将于20155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幅度较大,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的内容,即受案范围扩大、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行政立案和审判、原告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起诉期限由现行行政诉讼法当中的三个月延长到了六个月、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法院可以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不执行法院生效判、裁定的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等。

责任编辑:王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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