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宜阳县法院召开选任业务部门中层副职和主审法官候选人民主测评大会,11名候选人依次走上演讲台进行述职,接受全体干警民主测评。为确保述职测评大会公平公正公开,该院特别邀请了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并邀请县电视台全程录像、媒体监督。
2014年,宜阳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宜阳县法院在经过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后,制定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细则》和《中层干部选拔和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依照《实施方案》,业务部门中层副职和主审法官候选人须在全体干警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述职评议大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宪伟首先进行了动员讲话,就本次业务部门中层副职和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司法改革进行了具体安排,尤其是对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国家的大趋势,势在必行,势在必改,这不仅是党中央的工作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求全体干警必须顺应这个新形势。二是要客观公正。在述职评价上要力求客观公正,一定要公正客观地对待每一个同志,既要对同志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工作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出判断,客观、公正地评价竞岗人员,一分为二地评价每一个同志,不能掺杂个人恩怨,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搞团团伙伙,不讲原则。三是要正确对待。全院干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顾大局、识大体,珍惜机会、积极参与,准确定位、选好岗位,端正态度、严肃纪律,认真对待、充分准备,两手打算、放眼长远,做到“得不骄,失不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此次选任工作顺利开展。述职测评结束后,会议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公开唱票、计票,现场公布了民主测评结果。
13日下午,该院还对述职的法官进行了法律业务考试。据悉,本次中层副职和主审法官岗位共设置了21个岗位,共有34名法官申请报名,业务中层副职和主审法官的名额将依照大会述职测评和业务考试这两项成绩进行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