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洛生,男,1956年6月15日出生,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参军,197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到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迄今已在法院工作三十三年。在这三十余年里,他从一名书记员,到一名审判员,再到一名庭长,退二线后,又先后到城关法庭、行政庭等审判一线担任审判员。作为一名四级高级法官,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了他作为新时代法官所具有的高尚道德和情操,造就了他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素质,成为全院法官的楷模。
淡泊名利勤奋钻研精业务
秦洛生同志始终坚持“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保证办案公正和提高效率之基础”的信念,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总是挤出时间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新形势下,他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默默地守住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人民服务。尤其是他在法院庭长的位置上一干就是十余年,而同一起跑线上的战友相继走上了院领导岗位,有的更是调到中院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他心里从来没有过任何不平衡,总是能够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淡泊名利,不计个人得失,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他也丝毫没有放松自己的业务学习,他个人购买的业务书籍在搬办公室时,整理了三大纸箱子。作为审判经验丰富,法律知识娴熟的老法官,,他在自己学习的同时,还热情地为年轻法官释问答疑,虽然自己工作量大,时间紧,可每当年轻同志遇到问题向他请教时,他总是非常热情的与大家探讨问题,孜孜不倦的传授自己的一些审判技巧,审判经验,让年轻法官在业务方面很快的成熟起来,增强其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
定纷止争就案说法重实效
秦法官常说:“作为法官,每天要承办很多案子,可作为老百姓,很多人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和法院打交道,如果没有尽可能的让他们满意,就对不起法官的责任,更对不起老百姓的信任,所以,我们一定要公正司法,定纷止争。”审判实践中,对一些案情复杂、社会焦点、影响大的行政案件,他积极谨慎妥善处理,注意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今年5月份,行政庭受理了一起宜阳县民政局退休职工赵爱敏诉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行政审批一案。县民政局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原告赵爱敏因不服退休工龄及待遇问题多次信访、上访,案件受理后,秦法官一方面稳定原告情绪,反复做工作,要求其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再到处信访,另一方面及时与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联系,多次到这两家单位,与单位领导详谈,了解事实原委,及时开庭。经过庭审发现被告审批同意原告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中注明的扣除工龄确有错误,但是秦法官考虑到如果直接下判撤销被告的行政退休审批,重新进行审批工作将会很被动,加之重新审批还需要县民政局先期提交材料,重新作出审批的难度较大,一判了之不利于事情的根本解决。他多次出面协调,寻找良策,最终通过协调使原告正当利益得到实现,原告主动提出撤诉,最终使一起长期涉访案件稳定在当地,避免了不稳定因素的滋生和社会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稳定社会的良好效果,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其实,像这些案件完全可以“少费点心,一判了之,但案件结了,矛盾未必了结”,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浓墨重彩,但在朴实之中,却是一种精神的力量,一种信仰的永恒魅力,一种法官的人生追求。
老当益壮意志坚强展风采
2008年,秦洛生同志从行政庭庭长任上退了下来,此时他已经52岁,他从没有因年龄大了,歇一歇等退休的想法,而是重新投入一线,在案件任务异常繁重的城关法庭做一名审判员,后又调至行政审判庭做审判员,用一种乐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态度书写了人生新的篇章。在他到行政庭的一年多时间了,共审理行政案件83起,其中审结82起,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他锲而不舍追寻的永远是法的的真义,让“和谐、公平、公正”这一法的精神在每一个个案中闪烁出圣洁的光芒。在炎热的夏天,出差便真的是一件“苦差使”。2013年8月份,行政庭在审理原告蔡晓丽诉被告洛阳市工商管理局、第三人彭明生、洛阳湖滨食品贸易公司工商登记一案中,原告蔡晓丽提出其和第三人彭民生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签名不是本人所签,原告和第三人都要求做笔迹鉴定,且鉴定机构选到了上海的一家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了尽快查明案情,秦法官主动找到庭长要承担此次出差任务,庭长考虑到他年龄大,天气热,怕他身体受不了,但他却一再坚持。最终,他冒着酷暑,到上海出差,圆满处理好了鉴定一事,深受庭室其他同志感动和钦佩。
在审判岗位上,他三十年如一日,始终牢记使命、爱岗敬业,秉公司法,认真履责,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着法律的神圣、法院的权威、法官的尊严。他把对职业的热爱,体现在每一次公平、公正、高效的办案之中,多少个夜深人静,他为了一个个疑难案件眉头紧锁,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为了撰写一份份法律文书加班加点。每次读着自己精心制作能够让当事人心平气和的法律文书,他就会油然而生出一种成就感;每当顺利地审结一起案件,他更会从心底涌出一种慰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