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法院2014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今年以来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为主线,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行实效,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55件,执结421件,执行结案率92.53%,执行标的2000余万元,为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强化执行举措,切实促进执行兑现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执行工作。一是依法办理,强制执行。适时、果断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汽车、房屋等财产依法执行。同时,加大对拒不履行行为的处罚力度,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运用刑法手段保护债权的实现。今年以来,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各类财产价值共计1100余万元,网上拍卖执行标的物6件7次,司法拘留8人次,罚款3人次,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4起, 3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局每周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车辆、集中人员、集中下乡,集中力量化解执行难案。同时,充分利用农忙、节假日等节点,突击清理执行积案。今年已开展星期六集中执行和凌晨突击执行12次,拘传、拘留27人,执结案件39件,部分执结7件,执结标的360万余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文明执法,和谐执行。坚持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并重,对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注重执行和解、注重诚信沟通、注重人性化执行。今年以来我院以执行和解方式执结案件22件,执行和解率5.3%,前三季度的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65%,同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
同时,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既积极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充分维护各类利益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稳妥开展非诉执行,利用听证、集中执行等方式,依法执结计生、国土、工商、环保、规划、城建等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146件,未发生一起不稳定事件。二是认真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金融企业案件21件,为金融机构和县财政收回不良信贷资金360万元。
(二)加强联动执行,积极构建执行工作新格局
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社会各方配合的联动威慑执行工作新格局。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各方协调支持。对于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协调支持,初步建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党委、政府、金融等多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大执行格局。二是建立联动制约机制,对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29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实行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通过限制被执行人融资、置产、投资、高消费等经济活动和限制出境、降低社会信用等级等措施,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安、金融、房管、国土等部门先后协助、配合我院查询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1000余人次,查扣车辆20余辆,查封房产11处,冻结、划拨存款900余万元。
(三)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护弱势群体
近年来,我院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缓收诉讼费、缓收执行费,尽最大努力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160余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00万元。三乡镇霍某等38位农民工因周口某路桥公司拖欠工程款、劳务费,曾多次到省、市上访、甚至堵路闹事。该案2014年7月17日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迅速成立执行专案组,抽调骨干力量多次奔赴周口对被执行单位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经过反复排查,终于在被执行单位一分公司名下查到了该公司藏匿于此的银行存款,依法进行了扣划。9月26日上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见证监督下,我院举行了集中执行兑付农民工工资现场会,为38位农民工代表兑付工程款、劳务费330万元,农民工朋友的血汗钱得以讨回。
同时,进一步加强执行救助。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在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因此而陷入困境的,及时予以司法救助。截至目前,对符合条件的21名申请执行人给予了执行救助,救助资金共计15万元,既解决了特困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也有效化解了一批执行信访案件,维护了我县大局稳定。
(四)坚持源头把控,破解执行工作难题
为破解“执行难”,我们坚持审执兼顾、源头预防、源头把控,要求审判法官在审判阶段就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可执行性,注重在审判过程中兼顾执行,着力做好执行与审判之间的衔接,着力避免以下三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一是当事人下落不明,难以查找;二是无财产可供执行,难以查扣;三是年老体弱无羁押条件,难以采取强制措施。上述几类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往往就是进入了死胡同,不仅案件很难推进,而且也给法院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强化了审执兼顾的工作理念:开展诉前调解,尽量使那些存在执行隐患的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及时得到妥善化解;强化诉前保全,确保判决可以执行;强化诉讼调解,督促自觉履行;强化监督考核,纠正机械办案、审执脱节等行为,努力提高民商案件实际履行率。坚持源头把控、审执兼顾的司法理念,使大量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即履行到位。今年以来,诉前调处重大交通事故纠纷132件,涉案标的近600万元,有效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执行工作根基
在狠抓执行案件质效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思想作风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重点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执行干警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执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狠抓执行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和资深法官讲授执行理论,定期组织执行干警交流、探讨执行实务,有效地提高了执行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不断充实执行力量。今年以来,我院将3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队伍中,执行干警数量达到18人,增配、更新执行车辆3台,落实执行业绩考评制度,确保了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六)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执行公开透明
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将执行工作主动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办理、落实、回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5条,办理人大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4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临场监督、见证执行39人次。我院还积极接受上级法院、检察院、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和法院内部的监督,建立健全执行公开、执行案件督查、局长定期接待等制度,通过公开执行人员身份、公开受理案件、公开案件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措施、评估、拍卖、款物分配等来规范执行行为。
县法院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特别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见证执行、监督执行,对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监督、指导意见,为我们排解工作中的阻力和难题指出了方向,增添了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大家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执行工作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行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从目前的执行状况看,“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无财产可执行”的现象还比较多。一些特殊侵权案件,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等,由于被执行人的给付能力差,部分案件难以得到执行,导致申请人得不到赔偿而引发上访。
(二)整体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社会信用基础薄弱,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部分被执行人缺乏诚信观念,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恶意逃避债务。二是社会诚信体系和公开市场体系尚未充分建立,债务人资产状况不透明,执行调查难,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未受到社会有效约束,“执行难”的被动局面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三是个别单位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协助力度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执行协助网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执行救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实践证明司法救助基金能够使生活特别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妥善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由于该项基金目前数额较小,且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仍有相当数量生活极其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法院执行干警的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执行人员群众观念不强,对执行工作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些执行干警业务素质不精、执行思路不广、执行方法不当、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强、攻坚克难的经验不足,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并认真加以克服,但有些困难和问题仅靠法院自身的力量还难以解决,恳请人大予以关注和帮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深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包括执行工作在内的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将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将被赋予新的发展动力。同时,人民法院面临的执行工作任务也将会更为艰巨和繁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提高执法为民意识,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执行体制,确保执行权的规范行使。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用足、用尽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不让逃债行为得逞。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不断加大执行的威慑力。对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条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争取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支持,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而亟需救助的,予以必要救助。
(二)充实执行力量,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素质。一是严把“进口”,疏通“出口”。选择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充实执行队伍,把那些确实无法胜任执行工作的人坚决调离。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强化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执行人员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案件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教育与监督相结合,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解决问题,建立起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
(三)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要出实招、讲实效、求突破,努力形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新局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完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借助人民陪审员的力量,完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
(四)依靠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对于复杂疑难的重点、难点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以取得支持。通过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为宜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五)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充分利用天平之声电视栏目,采取典型案例跟踪、先进事迹宣传、反面典型曝光等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增强社会各界和执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切实提高当事人和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协助执行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以阻碍、干预人民法院执行为耻的舆论氛围和良好风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人大对我院执行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我院将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能力,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法治宜阳、和谐宜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