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宜阳县法院举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省人大代表张曼卿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民行科工作人员应邀到现场见证兑付,38名农民工代表拿到了近330余万元血汗钱,为宜阳县法院送上了书有“为农民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农民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横幅。
2012年5月,宜阳县三乡镇农民霍某某等38人相继承包了某公司一大型工程的部分劳务项目。合同签订后,霍某某等人即组织施工。至2012年12月7日,某公司分三次对霍某某等人的施工量进行了测量结算,支付了部分款项,下欠工程款及劳务费330余万元推诿未付,经政府部门协调多次未果。2013年6月霍某某等人将某公司诉入法院。宜阳县法院于2013年10月作出判决,判令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霍某某等38人支付工程款及劳务费330余万元。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洛阳中院于2014年5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霍某某等38人于2014年7月17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宜阳县法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院执行局成立专案组,由执行局长、政委带队,抽调精干力量,多次前往周口等地,查询冻结被执行公司资产,最终依法为农民工执行回工程款及劳务费330余万元。
省人大代表张曼卿对此次集中兑付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河南省法院系统连续多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彰显了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传递了司法正能量。宜阳县法院在该案的审理和执行中,不辞劳苦、费尽周折,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这是该院践行群众路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典型案例,希望宜阳县法院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农民工维权讨薪活动。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与人民法院一道,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农民工群体的正当权益,共同关心爱护弱势群体,共同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和宪法法律权威,真正为农民工朋友撑起法律“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