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百案庭审进乡村”活动的工作要求,6月11日上午,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法官专程来到锦屏镇八里堂村,就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进行了巡回开庭。
王大爷2002年在宜阳县锦屏镇八里堂村河滩上开垦荒地约1亩4分。该块地于2012年10月被政府征用,村委会在丈量此宗土地时登记在了王大爷的名下,该宗土地的补偿款记入八里堂村民委员会的名下。后王大爷多次向居民委员会讨要土地补偿款,被告以土地有争议为由一直拒不给付。无奈,王大爷诉入法院。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大爷开垦了该宗土地并实际经营,理应适当获得该宗土地补偿款中的一定份额,被告村民委员会应当从该宗土地的补偿款中合理给付王大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