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法庭的法官及书记员,驱车来到该县韩城镇西关村对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给该案当事人75岁高龄的留守老人苏大妈送达法律文书。苏大妈看到法官上门为其送达法律文书,激动地说:“法官为了留守老人不仅公正地判了案子,而且上门服务,太感谢你们了!”
该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坚持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简便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二是坚持推行巡回审判。结合“百案庭审进乡村”活动,推行巡回开庭、阳光审判,通过庭审直播、巡回办案、就地宣判、人民陪审员参与等方式推行阳光审判,特别是涉及家暴、赡养、抚养、监护、教育等类型案件,有条件的一律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开庭、以案释法教育群众。三是坚持推行司法救助。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缓交、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