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贵族化”凸显农村管理缺陷

  发布时间:2013-10-14 10:41:41


 

“村官贵族化”凸显农村管理缺陷

104日晚上开始,清河营村村委会一村干部为即将结婚的儿子连办三天婚礼庆典。庆典中,请到了宋小宝、魏三、丫蛋、王金龙等二人转知名演员前来助阵,歌曲、舞蹈、魔术、杂技、二人转等节目精彩纷呈,如此之大阵容、大制作、大排场,甚至不输地市级电视台的春晚,让人目不暇接。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如此奢靡气派的“喜宴”竟出自清河营村委的一位副主任村官之手。(106日《法制晚报》)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干部正在从思想和灵魂深处剖析自己,实打实的解决价值观、人生观的问题。然而本是农民领路人的村官,却与普调群众拉开了“距离”,越来越“生分”,讲享受、讲排场、搞奢侈,这是公众所难以接受、无法容忍的一股社会逆流。

事实上在某些地区,村干部“贵族化”,已经到了必须引起重视的地步。村干部“贵族化”并不等于农村富裕化,恰恰是干部与普调群众渐行渐远,产生贫富的两极分化。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党员干部,表面看非常不显眼,但在村集体中拥有绝对的权力,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和出租、集体财产的处置、涉及集体利益的项目建设工程,还是村民入党推荐、低保认定、青年当兵,邻里纠纷,几乎村集体里每件事情,村干部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甚至是决定权。绝对的权力,就容易让集体利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被少数人侵吞,从而滋生腐败,让一些村干部摇身一变成为脱离群众的“贵族”。

为此,就农村的依法治理上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注重法治宣传。要大力提高农村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加大农村的普法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农民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的观念,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是加强资产管理。要建立各项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的工作流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一套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在内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有章可循。同时,要坚持审批审核多层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村集体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应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有经办人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签字,最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同时,要夯实会计基础,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各村要按照国家财会制度的统一要求,设置会计账簿,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各项核算,特别是对于资产的增减变化应及时登记账簿,不定期进行资产清理,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实行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合理确定承包金和租金,施行招、投标承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规范村务管理。要加强日常管理,理顺资产管理体制。重点是做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对集体资产进行产权登记,确保集体资产情况的真实性;实行“组有村管、村有乡管”的财务管理办法,即在村、组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代理记账、核算和管理。同时还要由审计部门定期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尤其是要重点做好对农村重大财产和事项的审计监督。譬如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诸如集体土地征用、出租、变卖、集体企业改制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按规定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落实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切实解决镇、村两级干部的认识问题,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发挥好村民议事会的作用,切实保证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能够及时、全面、公正地解决。乡镇政务公开的焦点是决策公开、干部选拔和收费政策公开,基础是监督渠道畅通。因此,还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监督的权力,改变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的局面,防止监督流于形式。

责任编辑:朱幸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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