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一起案件巧执行企业农民工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2013-08-22 11:32:47



   8月22日上午,宜阳县法院召开农民工工资执行款集中兑付大会,为37名农民工集中兑付工资30余万元。该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巧用方法、多方协调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的同时也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了服务企业和民工维权“双赢”。  

   2013年3月10日,党某某、闫某某等37名农民工向宜阳县法院申请执行洛阳市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和洛阳市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拖欠工资纠纷一案,该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后,立即向院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并交送裁决庭办理。裁决庭接到案件后,多次派执行干警两地奔波查询,查明A公司已于2011年12月6日转让给B公司,转让后因经营不善已停产多日,目前企业没有主要经济来源,无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得知B公司在C有限公司有到期债权,尚未如期归还;B公司也提供了相关证明,考虑到企业当前现状,执行干警及时与上级部门协商,多次积极赶赴C有限公司与该公司负责人协商,主动告知其债权人B公司当前困境,晓以利害,C有限公司也表示对B公司现状的大力支持,该院于2013年4月17日作出执行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提取了该笔款项,共计312156元。不仅及时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两家企业也因此重建诚信互助关系。

责任编辑:户青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