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能量”压倒“歪形象”

  发布时间:2013-08-01 16:18:18


    俗话说的好“脚正不怕鞋歪,身正不怕影斜。”只要行的端,做得正,真相大白于天下或者时间长了,谣言就会不攻自破。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也即各种矛盾凸显期,网络的高速发展,信息的快速传播,人人都可以出名,人人都可以“炒作”,人人都可能成为“被炒作”的对象。

    前段时间,在网上热炒的河南开封“尿不湿法官”事件,引来网友的关注。刚开始,网友们有质疑:“法官开庭戴尿不湿?谁信啊?”“是不是在美化法官啊?”认为法官是在作秀。一时间,我们这位“尿不湿法官”被网友热评。到后来,《法制日报》记者调查核实后,得出结论:不属作秀,系真人真事。紧跟着,网络舆论形成了“一边倒”,都在为这位法官叫好。

    当前的司法环境不容乐观,社会各界对司法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与司法公信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人们将司法的功能理想化,将想象中的司法完美化,对司法所肩负的维护公平正义的期望愈来愈高。另一方面,“仇官、仇富、仇警、仇名人”等不正常社会心理却愈演愈烈,任何不公的社会现象包括司法个案差错等,都会引来社会舆论的一边倒。

    如何树立法官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如何让“正能量”压倒“歪形象”?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笔者认为我们的法官要努力做到“四个定位”:

    一是兴趣定位。八小时之内决定当前的工作,八小时之外决定未来的发展。把工作当爱好,固然可能赢得专业上的极大成就,但在遇到不顺时,也会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挫败感。因此如何爱排好自己的八小时外,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法官一定要情趣高雅,注重精神追求。必须正确选择生活方式和个人爱好,防止沉溺于灯红酒绿、留恋于声色犬马。情趣低下,必然贪图物欲享乐。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追求物质享受开始的。所以,法官要时刻算好“经济、亲情、自由”账,在八小时以外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微、慎交。

    二是心态定位。每一天所发生的事情都不可能和我们计划的一摸一样,所以不如放开自己。积极的态度会给你的生活带来积极的人和事,正如消极的态度会给你带来消极的生活一样。不管这一天发生了什么,我们总是能够挺过去的,明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并且依然灿烂。有着一个积极的态度会让你感觉更加的快乐,更加的向上和健康,并且给你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可能,让你与身边的一切和谐融洽相处。

    作为法官要有一种和谐的心理状态。以客观的态度认识事物,以辩证的方法分析事物,以公允的态度对待事物,以平和的心理接纳事物,正确处理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用积极和感恩的心态来面对你接触到的每一名当事人。要善于微笑、善于倾听,获取他们的好感。要常怀感恩之心,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他人、正确认识自己;常怀平常之心,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常怀自励之心,始终以乐观的态度、豁达的心态开展工作、投入生活。

    三是品格定位。优秀的思想品德是做人为政的坚实基础。法官如果没有高尚的品行操守作保障,思想就容易出错、道路就容易走偏、行为就容易失范。法官,要通过法庭上的一言一行,办案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把善良和公平正义传递给更多的人。同时要为人谦虚,尊重别人,不断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常怀一颗感恩的心,上感恩于党和国家,下感恩于每一名当事人,因为是他们帮我们提高了审判经验和人品素质。

    四是形象定位。首先法官要有神圣的使命感。一方面依法审判每一起案件,彰显司法的权威。其次法官要有公平正义的信念。应该以弘扬社会正义,维护公平为最高信念,对每一起案件公平决断,为每一名弱势当事人伸张正义。再者法官要努力培养高尚的人格。用人格的力量来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公众的支持,用人格的力量去影响群众、推动工作、塑造形象。

    综上,法官要准确定位职业角色,不断增强职业荣誉,通过工作中的言行和生活中的点滴传递司法“正能量”,使得“歪形象”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户青国    

文章出处:2013年8月1日发表于《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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