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持续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常算廉洁帐,长敲廉洁钟,努力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3月15日下午,宜阳县法院召开司法廉洁教育专题学习会。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红跃传达了省高院关于社旗县法院警车出现交通事故的通报、洛阳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干警严格遵守“五条规定”的通知等相关内容,并宣读了《宜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会议制度、严格会议纪律的规定》和《宜阳县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制度》两个文件,最后又带领大家学习了“警示教育案例”——《窍贼偷出腐败大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彦生受贿案》,通过鲜活的案例,进行警示和廉政教育。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宪伟针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管理工作向全体干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珍惜职业荣誉,树立良好形象。法官是特殊的社会群体,法院干警在业外活动中要通过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要严格职业操守,慎重交友。法官在交友的过程中必须时刻紧绷“廉洁”这根弦,保持高度警惕,远离灯红酒绿,加强自我约束,不断增强抵抗各种不良思想和风气的能力;三要约束业外活动,确保清正廉洁。要严格约束业外活动,不去不清净之地,不说不文明之话,不拿不干净之物,树立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的思想,时刻守住职业道德底线。
宜阳法院决定今后将长期坚持“周五学习”制度,通过学习持续性地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和狠抓落实年专题活动,确保全体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明显转变、执法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