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强,男,生于1956年2月2日,汉族,本科,原籍山东省莱州市人,1974年12月在航空兵12师服兵役,1993年10月转业到宜阳县法院工作,任宜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2010年9月任宜阳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干部。在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突出, 曾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被洛阳市中院评为先进个人。
1993年至2010年主要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在基层民事审判的第一线贡献自己的光和热。他常说“干一行要爱一行”,既然从事了法官这一职业,就得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当事人。在与他不经意的聊天中,一些办案经验之谈让我们这些年轻法律工作者受益匪浅。他常说办案件不能心急,要多看看案卷材料,首先要把案件中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彻底弄明白,还要认真揣摩当事人的心理,把案件真正“吃透”。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他在处理一起发还重审的不动产物权纠纷案件时,正是抓住了案件的实质和当事人的心理,轻松调解了案件。该案件双方当事人因合伙投资在集体土地上修建储藏窑洞,但权属划分不明而发生纠纷。该案当事人仅有集体土地用地合同,而他们争议的储藏窑洞所有权比例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由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唯一的证人也已经去世,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事实很难查清。原审依据当事人与村委签订的用地协议和当事人的证言作出的判决,双方均提出上诉。傅法官接到发还案件后,当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了解情况,但双方言语激烈,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傅法官就决定到争议地去实地考察,结果却发现集体用地合同中出让土地划定位置和实际修建窑洞的位置不服,该合同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在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查实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此时心里没了底。傅法官就建议双方能接受调解:“官司再打下去还得重新收集证据费时费力,本来你们就是好兄弟因为几间窑洞闹翻真是划不来”。几经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傅法官也如释重负。该案如不能调解结案,证据收集方面十分困难,如若判决势必有一方当事人不服,引起无休止诉累。傅法官就是这样日复一日的笑脸相迎,耐心劝道,排难解忧。没有惊天动地的举动,唯有质朴的语言、工作的热情,用他实实在在的行动化解一件件民事纠纷。
永远是乐观的心态,永远恪守职业道德。在我们不经意的聊天中,他的一些话常常让我这个年轻的后辈肃然起敬。“法官是人,是人就得有良心”,他给一位当事人如数退回礼金时这样说。社会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很多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度不高,觉得官司的输赢,得看有没有熟人,能否给法官送礼,而不是想办法找证据,据理力争。“我们做好自己的工作,但求无愧于心”,他就是这样一位平平凡凡的法官。
由于工作需要,傅法官现在又成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但由于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经常有年轻的法官在遇到难题的时候就会向他咨询求教,他仍会积极出谋划策。他认真的工作态度一如既往。2012年5月以前监察室要对全院所有法律文书进行评查,傅法官到监察室后就认真负责一字不漏的看完全部的文书,一旦发现问题就赶紧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让他们及时改正,他说:“法律文书代表的是法院的形象,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只打一次官司,看到法律文书中的错误就会对法院产生不信任,我们应该认真再认真。”他就是这样一位“较真”的人,一位年年月月天天都能如一的法官,不管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纪检工作中。
有人开玩笑常说:“老傅,让你去监察室是让你休息的,你怎么还是那么忙呀,工作不用那么拼的”!自从他从事纪检工作后,每天七点半准时就到院门口等着同事们签到,无论大雨磅礴还是雪花纷飞,他从未有一天间断。我们的傅法官住在老法院附近,离现在办公的地方走路要将近四十分钟,为了能早同志们到院内等候大家签到,他天天早上走路上班不能乘坐我院班车,一天两天可以但天天如此绝非易事,他还调侃说:“正好我可以锻炼锻炼身体”。他会时常去法庭检查开庭情况,监督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有没有不文明,不礼貌的情况。开会的时候看看有没有法官缺席,不时还会配合业务庭室邀请人大、政协来院旁听案件的审理,有法官开玩笑说:“傅庭长,你怎么无处不在呀。”正是有这样一位恪尽职守的老法官,正是他的执着,让我们不经意间也在改变着自己,上班我们肯定会准时,因为傅法官在看着;开庭一定会规范,因为傅法官会不定时检查;着装一定会规范,因为同样傅法官会看到。正因为严格的规章制度,还有他不打折扣的监督,我们也在不经意间慢慢改变。觉得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但习惯了在门口给他问好,习惯了在查到岗情况时让他进来坐坐。大家对傅庭长的态度也在变,不再是嘲讽,不再是“恨”,而是真真切切的“爱”。
他仍然坚持他的认真,每天如是。过不了几年他就要光荣退休了,但他从不懈怠、从不停息。作为一名老法官,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他对工作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青年一代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