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宜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关于审限制度的专题研讨会暨调研骨干培训会,我院全体调研骨干参加会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杨顺渠主任应邀出席。会议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毕云庆主持。
研讨会上,冯朝阳副院长首先简要介绍了研究探讨审限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指出,我国民事诉讼法为案件的审理规定了较为合理的审理期限,但是,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官主观上或者其他客观上的种种原因导致法院审理的部分案件时间过长,案件久拖不决、大量积压,给当事人造成了诉累,为了减轻群众负担,人民法院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的审批标准和程序亟待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制度加以规范。随后由调研骨干张刚、杨小红、梁高峰、阮依娜等十余人先后对研讨课题进行了发言和讨论,经过研讨,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朝阳、武辽聘分别进行了点评和归纳总结,并初步提出了对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加以限制的解决方案。
最后,杨顺渠主任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全面总结。他指出,每位调研骨干的发言都言之有据,既有理论又有实践,选题紧贴审判实践,意义重大,必将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今后宜阳县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同时,他还就宜阳县法院今后的研究室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法院党组要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推动研究室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要克服当前审判工作中的一些现实困难,使调研工作向纵深发展,不仅要出成果,而且要指导实践;三是务必做到 “实”“深”“新”“高”这四个字,指调研工作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善于挖掘审判中的司法难题,面对新问题、新任务,寻找新的研究点,站位要高。
研讨会结束后,杨顺渠主任还对全体调研骨干就如何做好调研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