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工作机制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2-07-11 17:25:35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创新社会管理,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落实最高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发扬马锡武审判方式,做到重心下移,法官下沉,走进基层,深入群众,便民诉讼,充分利用和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的优势,实现诉调无缝对接,把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宜阳县法院从6月上旬开始在全县推行“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实行预立案登记、诉前调解和定点定期定员巡回审判的工作制度,以实现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更好的服务社会大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自该院“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后一个半月来,该院在立案庭成立的一个“调解中心”完成预立案登记21件,成功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7,不仅缓解了民事审判部门的工作压力,而且方便快捷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减轻了群众诉累;以四个人民法庭为平台到十六个乡镇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的工作扎实推进,各人民法庭定人定岗定期到巡回审判工作站巡回工作,实行关口前移、主动上门、服务进村、调解入户,共开展巡回工作48次,接受法律咨询76人次,巡回开庭13场,接收各类纠纷31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起,良好的工作成效不仅获得了老百姓一致好评,而且一定程度上分担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压力,社会反应普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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