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优创先活动中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1-10-09 11:17:19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党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法院的工作,应该结合“争先创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积极能动司法,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塑造法院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虽然我来到法院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创先争优活动与我日后的工作息息相关,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作为一个学生,长期以来,我都把学习摆在首位。走上了工作岗位,在日后的工作中更要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载、有体会、有实践。注重学习党的重大政治理论、现行方针政策、本职业务知识及与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相关知识。学理论、学文化、学业务、学美德、学先进,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而且由于我们处在大发展、大调整、大变革的新时期,新事物、新现象不断涌现,我们没有成功的经验,教科书上也没有标准的答案,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加强学习,既从书本学,又从实践学,既向同事学、同行学,又向老同志学,向先进典型学。在勤奋学习中拓宽知识、升华境界,并做到学以致用,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务实创新,以创建活动促进各项工作

为了使创先争优活动收到实效,要以创先争优的精神指导自己以后的工作。一是自觉做到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体察民生疾苦,及时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主动开展教育疏导、调处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勤学习、勤思考,解放思想、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坚决反对和摒弃铺张浪费、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习气。二是不断提高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民主科学管理的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讲大局、讲团结,全力维护整体利益、大局利益,将整体利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三是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加强对上级各项决策、规定、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全优党员。

三、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在工作中,要坚持以党性原则维系团结,用严明的纪律约束自己,从工作和团结的愿望出发,内诚于心,外信于人,以平常心看待自己,以包容心对待他人,装得下酸甜苦辣,容得下难容之事,有很强的组织观念和集体荣誉观念,尊重他人,善于和谐共事。列夫.托尔斯泰曾说过:“个人离开社会不可能得到幸福,正如植物离开土地而被抛弃到荒漠里不可能生存一样。”叔本华也曾说过:“单个的人是软弱无力的,就像漂流的鲁宾逊一样,只有同别人在一起,他才能完成许多事业。”尤其是在法院,任何一项工作的完成都离不开别人的协作,团结协作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基础。如果能与同事、领导形成和谐的信赖关系,使彼此相处的气氛更加融洽,就会有助于形成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工作氛围和宽松的工作环境。这将激发我们的工作热情,更好地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与同事多交流,多协调,多沟通,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营造和谐、融洽的氛围,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把工作干好。

四、以创新思想,形成观念转变

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学习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突出“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的理念。“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做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不断提升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技巧,将“人民法院为人民”作为工作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一种实实在在的追求。胸怀全局,从大局出发,立足本职工作,正确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地把自身工作放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踏踏实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潜心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断解放思想,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求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意识,无私奉献的精神,更加努力地工作,不断提高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争先创优,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户青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