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构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新机制

创先争优活动中谈如何加强法院基层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1-10-09 11:08:34


党对人民法院的有效领导是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涉法信访案件困扰、审判工作压力过大的情况下,深入加强广大基层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刻不容缓。无容置疑,“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而其中“党的事业至上”更是处在第一的位置。人民法院审判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好人民法院审判事业,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直接体现。因此,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司法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运行,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不变的主题和旋律,也是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实现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现实意义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新的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与使命。而这一职责与使命的正确履行,始终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首先,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永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事业大局。其次,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实现科学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职责与使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党会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制定出台各项方针政策,指导建设实践,人民法院的工作只有主动以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导向,主动调整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向,才能更深的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土壤,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更好的实践“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宗旨。第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才能更好的实现自身发展。加强法院建设,提升司法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自身发展,是人民法院更好履行职责与使命必然要求。而要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人民法院就必须在宏观上以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战略部署为指引,以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为导向,主动对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工作机制、工作方式、工作重心等不断进行调整和更新,唯有如此,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党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永葆蓬勃生机与活力。

  二、当前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和原因

虽然整体上法院系统始终重视加强法院的党建工作,能够认真坚持、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注重对党员干警进行思想、作风、廉政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干警的党性修养得到了不断的提升,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广大党员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切实强化廉洁自律,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意识,党员队伍整体向好,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不足之处同样值得关注,突出表现为:一是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在法院工作格局中始终未处于主角的地位;二是部分基层法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得不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的不明显;三是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成效不显著、特色不鲜明,未形成长效机制和良性循环。法院的党建工作仍然不能完全适应法院司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一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不系统,缺乏全局性谋划;二是开展法院党建工作被动的多、积极主动的少;三是部分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结合不够;四是一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成果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学评价体系。

   三、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当务之急——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着力推进党建工作机制创新

   1、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院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协调发展。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搞好审判永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但是审判工作的开展不能忽视党建工作的推进,应当把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协调发展,任何一方均不可或缺。因此,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应当统筹兼顾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在制定审判工作规划的同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考核方式、评价体系,并按季、月将规划内容详细分解成具体的任务方案,落实到支部、党小组、党员个人,通过纵向的组织体系严格加以落实,以队伍建设的成就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从而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目标。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赢。

       2、创新建设机制,搭建竞争平台,开展创先争优。当前一些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从整体上看显得比较平淡,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员参与党建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均不高,对党外干警的吸引力也不强。因此,迫切需要创新建设机制,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使其焕发出应有的生机与活力。根据法院党建工作实际,一个比较合理的机制创新选择就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引入竞争机制,打造竞争平台,激活建设活力。具体的做法:一是以创建“先进党小组”为主题,着力打造党小组这一党建工作的竞争平台,在党小组之间开展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使各个党小组在比学赶超中不断实现进步和提升。二是以“党员示范岗”为主题,着力打造“模范共产党员”标杆。在法院党员干部中形成争做模范共产党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法院党建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3、创新学习机制,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成效。创新学习机制,提高学习成效就是法院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学习形式上可以开展专项活动的形式进行,比如通过评选 “优秀法官”、“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法警”、“优秀行政工作人员”,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通过“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提高法官裁判文书的撰写质量;通过每一位法官参加一次庭审观摩,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等等。通过全方位、多视角的专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学习活动的开展,营造赶、超、比的竞争氛围,促进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4、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体系,量化建设成果。党建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考核、有评价。只有经过考核、评价,才能知不足、明优劣,而后有改进。合理的评价机制,既应充分反映法院党建工作取得的成就,更需反映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既应表彰典型,更要鞭策后进,为全体党员树立学习标杆,创造示范效应,以先进带后进,最终实现齐头并进。因此,党建工作就必须有考核和评价,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唯有如此,才能推动法院党建工作的良性发展。

 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是当前法院党建工作的主旋律。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的人民法院应当把握住创先争优活动这一历史机遇,将党建工作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党建工作体制构建和机制创新入手,弘扬时代主旋律,打好创先争优攻坚战,切实将法院党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协调发展、共同推进,助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户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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