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莲庄镇孙留村的一处小院里,气氛庄重而又带着几分生活的烟火气。宜阳县人民法院莲庄法庭将审判庭“搬”到这里,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国徽之下,一场关乎法律与亲情的庭审在乡邻的见证下庄严进行。
原告是一位年过八旬的失明老人。本该是含饴弄孙、安享晚年的年纪,她却长期独自生活,生活起居极为不便。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4名子女诉至宜阳法院,要求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更为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宜阳法院莲庄法庭梁高峰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村里去!
上午10时许,庭审正式开始。法官耐心听取了老人的诉求以及四名子女的答辩意见。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这起纠纷不仅是单纯的经济供养问题,更掺杂了长期的家庭矛盾与心结。
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复碎裂的亲情,法官并没有急于判决,而是投入长达2个多小时的时间,开展了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从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到做人的本分,从“乌鸦反哺”的故事到“百善孝为先”的古训,子女们慢慢对部分赡养事项达成了共识。但因子女之间分歧较大,当事人当庭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槌落下,并不是终点,宜阳法院将进一步做好答疑和调解工作,尽快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全力守护老人的晚年幸福。
法护桑榆晚,情暖夕阳红。 宜阳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通过巡回审判这种形式,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让司法的温度,真正暖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