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15:01:41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度宜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6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宜阳县人民法院

2026年2月3日

责任编辑:赵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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