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深化法院文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继续在全院开展“打造工作亮点 提升法院形象”活动,充分发挥亮点工作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亮点安排
1、完善缓刑人员回访考察制度。总负责: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毕云庆 责任部门:刑庭
要求:从2011年起,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逐人建立档案,在缓刑期内每年对缓刑人员进行一次回访考察,考察结果记入档案,以便及时了解改造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巩固改造成果,维护社会稳定。
2、积极探索见证执行。总负责: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建芳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书芳 责任部门:执行庭 执行裁决庭 综合科
要求: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对群众关注或申请执行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不定期组织开展见证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分组跟随执行人员深入执行一线,全程见证和监督法院的执行过程和执法方式。或通过县电视台发出活动邀请,对活动感兴趣的城乡居民(包括在宜阳工作的外地人员)均可凭身份证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报名,法院从报名人员中抽取5—10人参加;对任一执行案件感兴趣的城乡居民也可随时预约报名,由执行局布置具体见证事宜。执行局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见证执行活动,每次见证执行活动结束后,参与见证的“执行监督员”要填写“意见反馈表”,对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执行人员工作态度、执行措施进行评价,并填写意见。
3、开展“司法建议进机关”活动。总负责: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志高 责任部门:行政庭、刑庭、民二庭
要求:对行政机关、企业败诉的案件或非诉行政执行和刑事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联合举办法律培训班的形式,对行政机关的法律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开展法官法律集中宣讲活动。总负责: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朝阳责任部门:政治处
要求:从全院法官中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硬的法官,组成法官法律宣讲团,定期深入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机关,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讲法,增强法律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5、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总负责:党组成员、副院长武辽聘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及四个人民法庭。
要求: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的巡回办案,在辖区乡镇常年设置巡回审判工作点,选择赡养、相邻纠纷等典型案件,每季度各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巡回开庭,到案发地开庭、宣判,为群众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准备巡回开庭的部门,要提前报院政治处备案,由政治处安排电视录播等事宜,扩大巡回审判的社会效果。
6、换员执行。总负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红跃责任部门:法警大队
要求:进一步加大换员执行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举措、新思路,力争使换员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5%,实际执结率达到65%。
7、建立法官及工作人员廉政档案。总负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红跃 责任部门:监察室
要求:用半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全院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廉政档案,廉政档案要包括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收入和家庭收入情况、重大事项(工作期间和工作期间以外的参与社会活动发生的与廉政建设有关的重大事件)、拒收财物情况、群众来信举报登记、处理结果、违规违纪情况等内容。廉政档案实行每人一卡,每年申报登记一次,年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评,作为对干警考察、考核、任用、奖惩、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8、法官驻村法律帮扶。总负责: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龙波 责任部门:各庭室队
要求:按照我院《关于开展法官驻村帮扶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各部门在全县十六个乡镇分别选择一个村作为一个联系点进行法律帮扶,按期深入到联系点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扎扎实实的法律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工作的领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耀武
副组长:毕云庆 丁建芳 冯志高冯朝阳 武辽聘 李红跃
刘龙波 梁书芳
成 员:各庭、室、队负责人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督察等具体工作,由刘龙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项活动是我们培育工作亮点,凸现自身特色,方便群众诉讼,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活动,是打造我院先进法院文化的的重要尝试,各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设计,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效果。
2、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各亮点工作总负责人是开展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对于相关分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对于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要明确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和承办人,建立活动档案、制作工作进度表,详细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亮点”工作有目的、分步骤逐步落实到位,实现预期工作目标。要积极上报活动信息,每季度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3、做好宣传,扩大影响。一方面要加强对活动的对内宣传,引导全体干警更新思想观念,积极参与活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外宣传,特别要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好宣传,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扩大法院的社会影响,充分展示我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为打造“平安宜阳、诚信宜阳、和谐宜阳”做出更大贡献。
4、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为充分挖掘潜力,营造进取向上的竞争氛围,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考核,以该项工作是否被上级部门采用转发、是否具有推广和借鉴价值、是否扩大了法院知名度和影响力等为标准,对亮点工作进行考核确认。对在“亮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以弘扬正气、鼓励创新。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