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法“枫”景 | 城关法庭:让彩礼归于“礼” ,让心结止于“和”

发布时间:2024-08-16 11:28:05



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彩礼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

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受理这样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小帅与小美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后决定结婚,期间小帅家以结婚为目的陆续向小美家给予订婚礼、彩礼、首饰等16万余元财产。后双方举行婚礼,并在一起生活一年有余,但小帅多次要求小美与其办理结婚手续未果,现小帅及其家人将小美及其家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16万元彩礼。

考虑案涉纠纷关系着家庭伦理、亲属关系,处理不妥易加剧矛盾引发次生案件,城关法庭坚持“少判决、多调解、重修复”的办案理念,依托“法庭+妇联”工作模式,办案法官联合妇联工作人员,从倡导文明婚俗,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出发,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倾听双方想法,耐心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小美当庭退还小帅首饰,并在一周内返还小帅彩礼款 55000 元。该案的顺利调解,不仅较好地平衡双方当事人间的利益,实质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情。

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法庭+妇联”工作模式,对婚约彩礼纠纷推行“联合调研、联动调解、联合治理”机制,让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促纠纷共防、矛盾共调、诉讼共解。妥善处理婚约彩礼案件,不仅有助于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更有助于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形成文明和谐的婚礼习俗,真正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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