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 | 巡回审判“不停步”,描绘法治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08-14 11:26:09



随着短视频对大众生活的影响逐步加深,许多人喜欢以发布视频的方式记录和分享自己的生活。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如果罔顾事实,为泄一时之愤,逞口舌之快,不分青红皂白做“键盘侠”,则有可能“引火烧身”踏入侵权雷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莲庄法庭来到宜阳县莲庄镇某村,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

本案中,原告方系案外人刘某亲生父亲,被告方系案外人刘某养母,双方因案外人刘某婚礼程序安排产生矛盾。被告方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斥责原告方,原告方认为被告方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故起诉至宜阳法院莲庄法庭。

经案件受理后,莲庄法庭负责人耿艳经过走访了解,整个村子都知道两人正在打官司,双方都为了争一口气,不肯让步。为了方便当事人、促进兄弟和睦、彻底将矛盾纠纷化解,也为了向村民普及名誉权相关的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耿艳决定把这个庭开到村民身边去。

庭审开始时,双方因视频事件争执不下,双方情绪较为激动。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组织双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随着庭审的不断进行,双方当事人均有所缓和,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也均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庭审结束后,莲庄法庭干警就地开展法治宣传,承办法官结合该案例“零距离”向村民们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告诫村民们在遇到问题时要保持冷静、理性处理,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并提醒村民们要坚守道德底线,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上网,积极弘扬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决不能让网络平台成为侵权的“帮凶”。同时,针对村民间常见的家事纠纷以及当地多发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普法,群众们听后均表示对自己有很大帮助。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能成为侮辱、贬损、诋毁他人的“异域空间”。下一步,宜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创新解纷模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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