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杜绝因执行依据不明造成的执行困境,提升审判执行质效,8月12日上午,宜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加强法律文书可执行性审查”会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郏文慧,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兴远出席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各审判部门负责人、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执行指挥中心主任贺静丽主持。
会议指出,加强法律文书可执行性审查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审判理念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化解治理衍生案件、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重要抓手。加强法律文书可执行性审查不仅仅要靠执行局一个部门来解决,也无法仅靠执行局来解决,而是应当在全院范围内凝聚共识,牢固树立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从根本上加强法律文书的可执行性。
会议分别从执行结案方式和存在争议的内容角度分析,筛选出调解书中附条件义务履行条件不明确、判决恢复原状的标准不明确、判决财产是否真实存在未核实、一份文书衍生多个首执案件、执行标的混同共5起典型案例,审判、执行部门共同参与,逐一对典型案例的执行困境、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讨论,并对下一步如何避免执行困境的审判建议进行探讨。
下一步,宜阳法院将继续深入解读省高院和洛阳中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律文书可执行性审查的意见》,坚持能动履职,主动更新审判执行理念,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体现在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加强内部协调沟通,把事实证据查清,把裁判理据讲清,实现案件公正裁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