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两次公告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0-12-06 15:57:54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工作中采取“两次公告”措施,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2010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11件,执结311件,执结率100%,其中实际执结(不包含债权凭证、程序终结)的227件,实际执结率达73%。

   “两次公告”是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执行通知确定的法律义务的,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执行公告,并在被执行人工作单位、居所地公开张贴,以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力。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一律予以公告、公开张贴,并选择典型案例在电视台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该院规定把“两次公告”作为执行案件评查的主要内容和执行人员是否穷尽执行手段的主要依据,对未采取“两次公告”的执行案件视为有问题案件或超期未结的将追究执行人员的责任。

   “两次公告”措施的实行,既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又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大大增加了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压力,一大部分执行人在法院发出执行公告之后慑于法律威严便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或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和解,案件的执行效率、执行效果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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