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凝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7月12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召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
人民法治杂志、河南法制报、洛阳日报等媒体出席发布会。宜阳县总工会、宜阳县妇联、宜阳县教体局等相关单位受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宜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戚志明通报了宜阳县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报告,宜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伊乐林通报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城关法庭庭长阮依娜回答了记者提问。
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认真把握形势发展变化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特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妇女儿童保护的热点问题,把妇女儿童事业与法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开展“特色活动”,彰显司法温情
一是创建“家事”党建“品牌”,与县妇联、后庄邻里中心等基层党组织对接,通过构建“云上法庭”,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为家事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二是依托“枫桥工作站”,结合“四官服务基层”等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开展家事矛盾排查、法律咨询和家事纠纷调处。三是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定期邀请学校学生、社区群众走进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观摩旁听庭审,体验法院文化。四是积极引导妇女儿童依法维权,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是加强部门联动,成立“百合家事调解工作室”“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和“庭所联动调解工作室”,激发共同保护效能。六是针对预防犯罪、做好被害人心理辅导、转学安置等事项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创新“家事审判”,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民事合法权益
一是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制定《宜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规定》,打造专门家事审判团队,并在案件审结后积极开展家事案件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工作。二是坚持调解优先、每案必调,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等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工作。三是为妇女儿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诉讼程序,提速审理。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五是以“家事调解工作室”为依托,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六是实施“繁简分流”。畅通分案机制,及时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交给家事审判团队办理,大力推进家事纠纷诉前调解。七是加强司法救助,对于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坚持做到优先审批、优先落实。2023年至今共为妇女儿童缓、免交诉讼费106753元,发放涉及妇女儿童司法救助费7.6万元。
注重“刑事打击”,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犯罪
推行涉及未成年刑事、民事及行政“三审合一”,完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回访帮教、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快审快判,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形成惩处此类犯罪的法律震慑力。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庭前调查到位,庭中法庭教育到位,判后回访帮教到位。努力搭建多部门帮扶联动机制,与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团委等多部门配合开展妇女儿童帮扶工作,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扩大“普法宣传”,延伸司法服务
成立普法宣传队,定期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维权意识。以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活动为契机,到校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帮助未成年人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通过“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未成年学生前来法院参观学习,体验模拟法庭,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积极开展“四官服务基层”活动,通过送法下乡、入村法律咨询、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活动,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文明互敬的良好氛围,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气。(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