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父,以前咱们之间有误会,我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您多担待……”。随着原告老赵当场给付被告老李650元,一场横在老赵与老李十余年的相邻权纠纷终于妥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老赵和老李相邻而居且有亲戚关系,老李是老赵的姑父,双方原曾和睦相处,但双方因陆续建房而不断产生矛盾纠纷。2023年11月2日,原告因加盖东厦二层伙墙被告进行阻拦,不允许原告在其伙墙上砌墙,原告施工受阻后先后通过该村村委会、乡镇派出所调解处理,均未能妥善化解,原告遂诉至法院。
相邻权纠纷无小事,虽标的额不大,但矛盾积怨深远,若处理不当,将有可能进一步引发不可预料的冲突。通过研判,案件承办法官曹兴国整理出了该案的调解方案和思路:一是法官深入该村走访村委乡邻、实地查看;二是委派擅长邻里纠纷调解的调解员全程参与;三是同时邀请该村德高望重、公道正直的乡贤居中调解。
通过多轮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以“原告退还被告前期纠纷的650元,被告不再阻拦原告二层加盖砌墙,同时加盖后伙墙系双方共同长期共有”方案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该案仅是宜阳法院持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的点滴缩影。宜阳法院将始终秉承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解决矛盾纠纷的桥头堡作用,为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用和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