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 | “彩礼新规”做指导 矛盾纠纷当场了

发布时间:2024-06-21 11:16:20



大多数人的一生中,婚姻都是神圣而美好的。然而,当感情遭遇波折,婚约已经作废,同时涉及财产纠纷时,如何妥善解决,既考验着双方的智慧,也考量着法律的温度。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莲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女方主动退还了10万元彩礼以及“五金”,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圆满解决。

小帅和小美本是一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但订婚后因琐事生气吵架,导致矛盾不断加深,因而无法共同生活,现小帅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美一家退还彩礼及“五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耿艳考虑到彩礼纠纷关乎公序良俗,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感受,不能轻易地“一判了之”,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在理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耿艳法官决定以今年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托,从情、礼、法多角度释法说理、细心调和,并邀请了当地妇联的工作人员参与。

在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耿艳和妇联的工作人员一起从女性的角度出发,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围绕“彩礼新规”,对被告进行了释法明理,并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理性解决问题。最终,小美一家当场退还了10万元彩礼以及“五金”,小帅也做出了适当地让步,双方达成共识,本次纠纷成功案结事了。

“健康的婚姻不仅靠物质基础,更应靠意气相投、相濡以沫,才能抗击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有秉持正确婚恋观,让婚姻回归到“爱”的本质,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才能以实际行动推动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耿艳说到。

在未来的工作中,宜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秉持公正、专业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帮助和支持,用心办好每一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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