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 | “法庭+村委”,这样办小案!

发布时间:2024-05-07 10:49:00



“太感谢咱们法庭和村委的辛苦付出了,为我解决了大问题”,王某激动地对法官和村委干部说到。

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莲庄法庭依托“法庭+村委”联动调解机制,妥善解决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月,某超市理货人员从该超市无护栏的二楼坠落将正在购物的原告王某砸伤,造成原告右股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以及肋骨等其他多处骨折。原告认为,被告超市二楼无任何护栏等防护措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该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被砸伤,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超市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2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莲庄法庭耿艳法官以及调解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考虑到本案中王某伤情较重,仅医疗费已花费近4万元,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被告虽有心对原告进行赔偿,但对赔偿数额一直无法达成协议,因此一直未能履行,耿艳认为,通过开庭审判判决虽能使案件结案,但不利于被告超市的正常经营,无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于是,耿艳与调解员决定依托“法庭+村委”工作机制两手发力,联动调解。

一面联系原告所在村委干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与法庭调解员一起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一面由耿艳法官直接联系被告超市的经营者进行释法明理。情、理、法三管齐下,经过多次沟通协商,被告方终于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的认知,原告也表示念及乡情并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在原有请求上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5000元,并当庭履行,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宜阳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法庭+”多元解纷模式,通过法庭与妇联、工会、村委、学校等协调联动,不断扩大解纷“朋友圈”,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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