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法·“枫”景 | 韩城法庭:从“一言不合”出手伤人,到当场履行“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4-03-27 09:45:43


2023年5月,小东(化名)与小胡(化名)相约见面谈事,交谈时双方发生争执,小胡将小东打倒在地,并用脚踢小东背部,小东随即报警并到卫生院治疗。经卫生院诊断,小东面部挫伤、软组织疾患,后住院治疗共花费6000余元。之后,公安部门对小胡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作出后,小胡不服,并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均被驳回。2024年3月,原告小东将被告小胡起诉至宜阳县人民法院韩城法庭,要求被告小胡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6000余元。

韩城法庭收案后,承办法官梁高峰认真梳理案情,发现虽然该案虽然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清晰,但此冲突已经引起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本案民事诉讼等,且将近一年时间未能解决,双方积怨已深。

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秉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承办法官与调解员一起对双方进行调解,耐心讲解利害关系,告知双方本就相识,因为一时冲动,矛盾持续了这么长时间,既浪费双方时间和精力,又对两家人日后相处不利,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换位思考,努力从根源上彻底解决这一矛盾纠纷。经多次调解,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原告愿意降低诉求,被告也愿意给予赔偿,最终双方将赔偿金额确定为4500元。

近日,原、被告双方再次到韩城法庭,被告当场将4500元交付给原告,“这事就了了,以后翻篇了!”双方握手言和。

小案不小办,韩城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此类“小口角”引发“大矛盾”的案件,倾注耐心去沟通协调,一方面帮助双方打开心结,另一方面以“治未病”的方式预防和化解次生的社会矛盾,以不变的为民初心传递着司法的春日温暖。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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