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技术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中心工作能力和水平,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3月19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合同标的额30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工程造价鉴定,采取竞争方式选择委托鉴定机构。促使鉴定费用由30万降至4.8万,鉴定时长由50天缩短为40天。
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造价鉴定一案涉合同金额3000余万元,按照司法鉴定要求及收费标准,鉴定费用约30万元,一方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另一方面鉴定周期长,也不利于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在当事人申请下,宜阳法院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促进鉴定质效提升。
为了保证此次竞争公平公正,宜阳法院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登记的鉴定机构中随机选取了10家鉴定机构(后其中1家放弃竞争),并组织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及施工技术人员等,到案件现场对涉案工程进行了现场勘验。
3月19日上午10:30,鉴定机构评审会召开。民事审判庭、执行局、诉讼服务中心、监察室干警组成5人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指派监督员全程监督。评审会历时1个小时,全程录音录像,经过两轮报价,评审小组按照降费、增效两个维度,对鉴定机构申报的鉴定费用及鉴定时间进行量化打分并排序,最终确定其中用时最短、报价最低的鉴定机构为首选中标单位,并确定了2家备选鉴定机构。
以竞价、竞时方式确定鉴定机构,能够推动鉴定机构主动降低鉴定费、压缩鉴定用时,实现了鉴定费和鉴定耗时双降。宜阳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确保司法鉴定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