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强基 | 提供劳务受伤难获赔 法官倾心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3-07 09:47:35




3月4日,宜阳县人民法院莲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

2021年4月,原告王某在被告某建筑公司的车间内从事搅拌车清理工作,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从平台上坠落到地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急性颈脊髓损伤、不完全性瘫痪及颈、胸椎体骨折等多处骨折,后经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二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被告一直未向原告支付任何赔偿款,原告王某向宜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莲庄法庭法官耿艳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原告伤情较为严重,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且被告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不容乐观,简单的一纸判决不但无法化解纠纷,甚至可能导致被告公司因无力赔偿而破产倒闭,造成“双输”的局面。秉承着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耿艳多次组织调解,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全面深入了解各方想法与困难,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双方从法律角度明晰案情。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意见。

面对此情形,耿艳仍然不气馁,再一次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在得知被告公司购买有保险后,主动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督促保险公司积极理赔,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经过多方协调,保险公司确定能够理赔部分赔偿款。在此基础上,耿艳趁热打铁,一面亲自赶到原告家中耐心劝导,另一面多次对被告公司进行释法,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不断缩小,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建筑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61万余元,分期于2028年年底前赔偿完毕。

至此,该起纠纷成功化解,这场持续了六个月的调解“马拉松”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宜阳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不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力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助力宜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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