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法·说法 | 醉驾+妨害公务,“醉上加罪”!

发布时间:2024-02-04 10:59:38


酒后开车与他人起冲突,不但拒不配合执法,还肆意辱骂动口又动手,一“醉”两“罪”得不偿失!

基本案情

王某在朋友家饮酒后驾驶轿车回家,行驶约两千米后,对向驶来一辆三轮车,因路窄无法容纳两车同时通行,且双方互不相让,发生争执并影响交通。后三轮车车主张某报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在执法过程中王某辱骂民警引发群众围观,警察将其控制带到警车内,期间王某挑衅警察,并用脚踹击一辅警头部。

交警到达现场后,带被告人王某到医院抽血化验,期间,被告人王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且多次用头部撞击警车,用脚将警车的左后车窗玻璃踹碎。经鉴定,王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46.50mg/100ml。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判决结果

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裁判思路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且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6.50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王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王某在庭审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从宽处罚。王某在案发后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对被损坏警车予以修复,可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温馨提示

新春将至,走亲访友,亲朋聚会,是我们最为期盼的隆重节日,在我们热闹过节的时刻,更要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拒绝酒驾。

在遇到执行公务的检查、行动时,应积极配合,暴力阻碍、妨害公务只会受到法律惩处,甚至被判处刑罚。配合执法是每位公民必须具备的素养,如果对执法活动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切莫冲动,以身试法,让自己和家人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春节!

酒(醉)驾付出的“代价”,你知道吗?

除了面临拘役和罚金,还有可能……

1、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对不起,因为你已经犯罪并被判刑,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2、如果你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如果你因为醉驾判刑而被用人单位辞退,那也很对不起,你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3、如果你想开公司,可能因为有犯罪记录而领不了营业执照。

4、如果你是营运车司机,那你要知道在醉驾判刑后,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5、如果你想要从事律师、安保、航空等行业工作,或者参军、报考军校、警校、公务员等,也会因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而你的子女也会因为你的犯罪记录而失去迈入这些行业的可能。

6、如果一旦因为饮酒或者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成本会更大。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还有可能会夺走你或他人的生命,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此破碎。

这些违法代价,你承担得起吗?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谷晨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