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强基 | 城关法庭:帮佣受伤友情生隙 当场履行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23-11-22 09:35:57



“感谢法庭,让我这么快得到了赔偿,也让我俩重归于好!”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义务,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苏大姐(化名)和苗大姐(化名)是同村的朋友,苗大姐开了一家肉店,苏大姐2022年8月开始受雇在苗大姐的肉店工作,2023年1月,苏大姐在该肉店绞肉时手被机器挤伤,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右手开放性损伤伴骨折、第2-4远节指骨不连续等,先后两次到医院治疗,花费4000多元,苗大姐支付了医疗费、赔偿费等共计6000多元。但由于双方对后续款项赔偿意见分歧较大,苏大姐遂申请司法鉴定,后经鉴定,苏大姐不构成残疾,但鉴定机构给出了明确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有了明确的损失计算依据,苏大姐将苗大姐起诉至宜阳法院城关法庭,申请诉前调解。城关法庭常驻调解员韩献忠先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背对背”沟通,后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就诉讼风险、责任分担等法律知识向双方一一讲解,引导双方回忆双方友谊、并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经过深入的交流和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分歧不断缩小,达成了一致意见。

“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了,我是啥人你也知道,我不是一直拖着不给,主要是不知道赔多少合适,心里没底,这回经过法院说和,我觉得这样解决很公平,这钱我今天就转给你!”苗大姐笑着对苏大姐说道,两人的手紧紧拉在了一起。

诉前调解不仅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能够避免双方“对簿公堂”,以更柔和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体现了司法柔情。近年来,城关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将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贯穿于调解、审判工作实践中,实质化解了大量婚姻、家庭、亲邻纠纷,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综合治理,有效促进了邻里和谐,家庭和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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