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强基 | “法庭+工会”,快递小哥的事儿终于解决了!

发布时间:2023-11-13 09:03:29



“真是太谢谢了!真是麻烦你们了!”11月7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法庭调解室里,一名小伙对着法官曹兴国和调解员杜桂荣连连道谢。

事情要从这起案件说起:小王是一名外卖骑手,2023年1月的一天,晚上22时40分左右,他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某道路上行驶时,因非机动车道地面有一个直径1米左右,深40厘米左右的大坑,且未设置警示标示和围挡,小王不慎掉入坑中受伤。事故发生后,小王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头面部开放性外伤、颈部损伤、双侧肩关节损伤等,共住院治疗17天。后因赔偿问题无人解决,小王将负有公路管理维护责任的三家行政单位诉至北城法庭,要求各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万5千余元。

法官收到该案后,考虑到被告均系我县行政单位,认为调解是本案最好的处理方式,便与工会派驻的调解员一起先行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效果不佳。于是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并在庭审中对争议焦点,即“案涉道路的管理、维护、建设究竟是哪个单位?”对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了归纳和梳理。

开完庭后,为了实质化解该纠纷,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和调解员一起,对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一方面,法官和调解员给原告做思想工作,告知其由于自身不注意观察路况,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原告同意减少一部分赔偿费用。另一方面,法官和调解员先后到各被告处实地走访,从情理、法理、人道主义等方面,向各被告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告知其作为案涉路段的管理者,其应该尽到安全防护、安全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但案涉路坑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了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对原告所受到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调解员也从工会角度向其表明,维护快递行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责任,全社会也需要共同营造理解、尊重、关爱快递群体的良好氛围。经协调,三被告均同意各支付2000元。

11月7日上午,各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该案终于在法庭和工会的协作下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小王感慨道,“没想到法官和工会对我的事这么上心,真是非常感谢!”

该案的妥善化解,是北城法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宜阳法院与宜阳县总工会强化联动与协作,通过常态化沟通、送法进企业、派驻调解员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模式走深走实,有效维护了辖区各行业、各领域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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