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周六,雨,宜阳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早上6点半,30余名干警准时集结列队。宜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兴远动员讲话后,执行干警兵分两队,奔赴洛阳市洛龙区、宜阳县香鹿山镇、柳泉镇、韩城镇、张坞镇等,按照执行预案的既定路线和目标,头顶细雨、脚踩泥泞向被执行人出击。
绵绵秋雨并未阻挡执行干警的步伐,他们个个精神抖擞,冲锋在前,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查找和拘传。每到一户被执行人家中,执行干警都与被执行人或其亲属进行耐心沟通,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责令其到法院履行义务;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捍卫司法权威。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由被告A李某联系洛阳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向被告B王某提供混凝土,该公司先后向王某发料6车次,总价值25000余元。后王某将货款交给李某,由李某向该公司付款。李某向该公司支付5000元货款后便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多次讨要无果之下,该公司将李某、王某起诉至宜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需将剩余货款全数付清,但李某仍然拒绝履行相应义务,该公司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李某,李某均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并且语言态度恶劣,拒不执行。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冒雨直扑李某家中,将仍在熟睡中的李某堵在家中。面对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仍然以各种理由百般拖延、推脱,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在被拘传到执行局后,李某产生了恐惧心理,承办法官趁机发力,对其采取“攻心”策略,最终李某将剩余货款全部交清。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4件,达成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104000余元,扣押车辆1辆。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风雨执行路,步履不停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宜阳法院将持续发力,以高强度的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涉金融、涉民生等案件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打击一批,震慑一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