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阳法院韩城法庭受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历经一个多月的调解、督促履行后,这起纠纷得到彻底化解。“感谢梁法官,拿到房产证我终于安心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昝某握住梁高峰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原告昝某、被告丁某系同村村民,2017年,昝某和丁某签订购房协议一份,约定丁某将位于宜阳县城的一套房子出售给昝某,先行支付购房款12万元,剩余房款在过户后支付。2021年,双方对办证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过程中交纳的暖气初装费及过户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昝某起诉要求丁某协助过户,丁某反诉要求昝某支付剩余房款并承担损失,丁某妻子申请参加诉讼并主张协议无效。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简单的判决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有可能激化双方矛盾,酿成更多的纠纷。
为了使纠纷一次性彻底化解,法官和当事人一起,到贷款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详细了解了按揭房产过户的相关程序和政策,预设了调解方案:昝某提前支付部分剩余房款,丁某提前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后,昝某支付剩余的房款、暖气初装费、过户费用。双方对调解方案基本同意,针对双方有分歧的一些细节,法官又和双方通过30余次的电话、微信沟通,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成功调解后,考虑到该调解协议前后连贯性较强,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前功尽弃,法官便持续跟进案件,督促双方履行义务。法官先是督促昝某支付房款,又督促丁某完成提前偿还按揭贷款。前后历时一个多月,在法庭的监督下,双方终于完成了房产的过户,纠纷彻底化解。
韩城法庭始终坚持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注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和判后督促履行,获得了许多当事群众的认可。下一步,韩城法庭将继续扎实推进“枫桥强基”工程,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将调解贯彻于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以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办案目标,坚持“应调尽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