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强基 | 韩城法庭:涉农纠纷全力调解 当场履行农民展颜

发布时间:2023-07-07 09:24:25



近日,宜阳法院韩城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7年,某村村民芦某因经营农资企业需要,向原告梁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了相关利息并出具了借条。后芦某按照约定将利息支付至2022年7月,之后未再支付利息,也未偿还本金。2023年4月,芦某离世。原告梁某为讨要借款,将芦某妻子崔某诉至韩城法庭。

受理这一纠纷后,法庭特约调解员进行了诉前调解。经了解,原、被告双方原本关系较好,被告并非不愿还款,只是因为近两年经营情况不佳,货物堆积无法售出,丈夫又突然离世,短时间无法回笼资金。原告害怕芦某去世后无法讨回借款,故选择起诉解决纠纷。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但初期诉前调解并未成功。

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后,梁高峰法官认真研究案情,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认为还有调解可能,遂在开庭前和调解员再次对双方做工作,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考虑到双方的共同诉求在于快速偿还债务,法官提出两个调解方案:一是等被告将农资货物卖出后,再将欠款偿还原告;二是用对应价格的农资货物直接以物抵债。最终双方均选择以物抵债方式,当日双方就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货物进行了移交。移交后双方当事人脸上的愁容消散,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因辖区经济以农业为主,韩城法庭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服务乡村产业兴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主动作为,努力构建司法惠民、情系三农的“特色三农基层法庭”,获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韩城法庭将继续以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法治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画卷,为建设“宜居宜业 和美乡村”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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