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刑事案件当事人纠纷解决途径,妥善化解因轻微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2023年5月,宜阳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宜阳县刑事和解中心,宜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派驻两名资深退休法官进驻和解中心担任特邀调解员。6月16日,特邀调解员张红霞成功调解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当场赔付赔偿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23年1月,刘某(被害人)酒后与孙某(被告人)因琐事发生言语冲突,孙某向刘某面部打了一拳,造成刘某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孙某刑事拘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案被委托至宜阳县刑事和解中心进行调解。
接到调解委托后,调解员高度重视,认真了解了具体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进行沟通。最初被告人及其家属有抗拒心理,不愿意配合调解员的工作。调解员没有气馁,而是耐心向他们释明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于孙某后续从轻、减轻处罚有积极作用,希望他们作为家属能认真考虑,积极配合调解。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坐在一起进行调解,但对于赔偿数额,双方又各执己见、不肯让步。
面对双方分歧较大这一情况,张红霞充分发挥身为退休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以往相关案例的赔偿数额和判决结果,让他们双方都再考虑几天。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之下,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家属当场赔款,被害人一方签订了谅解书。签好谅解书后,双方当事人相互道歉、握手言和,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的成功和解,被害人在精神和物质上均获得了补偿,而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也有助于其改过自新、尽快回归社会,对于妥善化解轻微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同时,刑事和解中心的实体化运行,有利于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让公平正义更快实现。
接下来的工作中,宜阳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中院“11236”五年发展规划和县委“1345”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加强与公检司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实现刑事速裁工作常态化、高质量运行,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 富美宜阳”贡献新的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