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强基 | 宜阳法院与宜阳县妇联联合成立“百合”家事调解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3-06-16 08:47:19



为进一步推动法院与妇联深入合作,拓宽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构建家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6月15日,宜阳县人民法院与宜阳县妇联在四个派出法庭联合成立“百合”家事调解工作室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郏文慧,县妇联主席张筠出席仪式并揭牌,兴宜街道、锦屏镇、樊村镇、白杨镇四个镇(街道)的妇联干部参加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县法院、县妇联组织召开了家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戚志明,县妇联副主席王巧珠,16个乡镇妇联主席、特邀调解员以及县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戚志明宣读了《县法院、县妇联关于构建家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明晰了工作职责,建立逐层联系、分片包联的工作格局,构建县、乡、村(社区)三级婚姻家庭调解网络;确定了妇联和法庭的联络员,负责信息传递、案件流转等工作;建立了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值班安排表,各乡镇妇联干部每月到对应的“百合”家事调解工作室值班,助力家事案件调解工作。

随后,张筠就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如何更好地融入、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各级妇联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家事调解工作是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职责所在,要积极主动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各乡镇妇联要以此次揭牌为契机,主动与管辖法庭对接,在参与婚姻家事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中增强业务素质;三是县妇联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形成一套务实管用、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婚姻家事纠纷调解队伍,全力打造具有宜阳特色的婚姻家事纠纷调解服务品牌。

郏文慧指出,县妇联和县法院共同召开婚姻家庭联动调解工作推进会,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加强和改进全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有力举措,对于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平安宜阳、法治宜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就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联动调解工作,郏文慧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妥善处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不断推动家事调解提质增效;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府院联动,深化协调配合形成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问题研究,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上下功夫,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随后,各派出法庭负责人就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法律问题、劳动争议及妇女劳动维权问题、未成人保护的法律常见问题、民间借贷及担保的法律常见问题,向16个乡镇妇联主席进行了讲解培训,并由县法院特邀调解员代表进行了经验分享。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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