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刻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全院各庭室认真自查,并将违规收费及违规涉案款物的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纪检监察室。重点是对我院内设机构2008年以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滥用涉案款物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
我院此次检查活动明确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设置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二)是否存在以“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手续费”、“办案费”等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或发案单位费用的情况;(三)是否存在以“赞助费”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发案单位、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四)是否存在与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暗中分成、收取佣金等情况;(五)是否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六)是否存在截留私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本院各部门及时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情况进行了彻底排查,不存在违规收费、违规拉赞助、与中介机构分成、集体挪用诉讼费或涉案款物、集体截留私分诉讼费用或涉案款物和个人贪污挪用的情况。
历年来,我院高度重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的问题,每年定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对违规收费的管理,所有收费实行院长负责制,收费行为规范,公示制度较为健全。经全院自查我院各庭室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无一例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